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及商业场所安装使用的用于探测烃类、醚类、酯类、醇类、一氧化碳、氢气及其他可燃性气体、蒸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工业及商业场所中使用的具有特殊性能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可执行本部分。 分类 按测量范围分为: a) 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 b) 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包括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 c) 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 按工作方式分为: a) 系统式探测器; b) 独立式探测器。 3 按采样方式分为: a) 自由扩散式探测器; b) 吸气式探测器; c) 光纤传感式探测器。 按使用环境条件分为: a) 室内使用型探测器; b) 室外使用型探测器。 外观要求 探测器应具备产物出厂时的完整包装,包装中应包含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探测器表面应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无松动。 性能一般要求 对探测器进行调零、标定、更改参数等通电条件下的操作不应改变其外壳的完整性。 系统式探测器应采用36V及以下的直流电压供电,独立式探测器应采用220V交流电压供 电。采用直流电压供电的探测器应具有防止极性反接的保护措施。 自由扩散式和吸气式探测器应具有独立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分别指示其正常监视、故障、报警工作状态。光纤传感式探测器的现场探测部件如不具备独立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则与其连接的控制及指示设备应具有独立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分别指示每个探测部件的工作状态。正常监视状态指示应为绿色,故障状态指示应为黄色,报警状态指示应为红色,低限和高限报警状态指示应能明确区分。指示灯应有中文功能注释。在5lx~500lx光照条件下、正前方5m处,指示灯的状态应清晰可见。 注:正常监视状态指探测器接通电源正常工作,且未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时的状态。 报警动作值 在本部分规定的试验项目中,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不应低于5%LEL,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不应低于50×10-6(体积分数)。 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3%LEL。 b) 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3%量程和50×10-6(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0×10-6(体积分数)。 c) 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3%量程。

产物介绍: 可燃气体探测器环形试验箱是一种采用高性能传感器、微控制器及高效制冷技术,支持一键式操作,专门用于对可燃气体探测器进行性能测试和环境适应性试验的专业设备。可燃气体探测器环形试验箱一般由环形风筒、动力及气流调节组件、温湿度控制组件、配气系统以及观察窗口、检测设备等辅助部件组成。通过模拟不同的环境条件和气体浓度,能为可燃气体探测器提供报警动作值、量程示值偏差、响应时间、方位、重复性、高速气流、高温、低温、抗中毒性能、低浓度运行、长期稳定性等多种试验手段,测试精度和重复性水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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